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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开云登录网页    发布时间:2024-02-10 10:45:48
SSR罗茨风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1)2020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能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44,875,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345%。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利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991,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77%。

  合计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35人,代表股份145,866,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5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8,852,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861,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991,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77%。

  (四)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87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87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1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68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9%;弃权2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68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35%;弃权2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8%。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66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72%;弃权2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66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74%;弃权2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69%。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72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2%;弃权1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720,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238%;弃权1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05%。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645,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28%;弃权2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645,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60%;弃权2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3%。

  表决结果:同意101,63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31%;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60%;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63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721%;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81%;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7%。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张迎启先生、牛余升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4,98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8%;反对60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0%;弃权2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7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487%;反对600,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73%;弃权2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40%。

  表决结果:同意144,977,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7%;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6%;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56%;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22%;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79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63%;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79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70%;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4%。

  表决结果:同意144,977,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7%;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6%;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56%;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22%;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2%。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22%;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22%;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79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63%;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79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70%;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4%。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22%;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84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22%;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同意144,97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0%;反对83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7%;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9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57%;反对83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9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2%。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企业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相关述职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